2012年5月7日 星期一

估價作業程序

不動產估價作業程序依照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之規定辦理,其規定如下:


 

8不動產估價作業程序如下:一、確定估價基本事項。二、擬定估價計畫。三、蒐集資料。四、確認勘估標的狀態。五、整理、比較、分析資料。六、運用估價方法推算勘估標的價格。七、決定勘估標的價格。八、製作估價報告書。

9確定估價基本事項如下:一、勘估標的內容。二、價格日期。三、價格種類及條件。四、估價目的。

10擬定估價計畫包括下列事項:一、確定作業步驟。二、預估所需時間。三、預估所需人力。四、預估作業經費。五、擬定作業進度表。

11不動產估價應蒐集之資料如下:一、勘估標的之標示、權利、法定用途及使用管制等基本資料。二、影響勘估標的價格之一般因素、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。三、勘估標的相關交易、收益及成本資料。

12不動產估價師應依下列原則蒐集比較實例:一、實例之價格屬正常價格、可調整為正常價格或與勘估標的價格種類相  同者。二、與勘估標的位於同一供需圈之近鄰地區或類似地區者。三、與勘估標的使用性質或使用分區管制相同或相近者。四、實例價格形成日期與勘估標的之價格日期接近者。

13確認勘估標的狀態時,應至現場勘察下列事項:一、確認勘估標的之基本資料及權利狀態。二、調查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之使用現況。三、確認影響價格之各項資料。四、作成紀錄及攝製必要之照片。

14不動產估價師應兼採二種以上估價方法推算勘估標的價格。但因情況特殊不能採取二種以上方法估價並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者,不在此限。

15不動產估價師應就不同估價方法估價所獲得之價格進行綜合比較,就其中金額顯著差異者重新檢討。並視不同價格所蒐集資料可信度及估價種類目的條件差異,考量價格形成因素之相近程度,決定勘估標的價格,並將決定理由詳予敘明。以契約約定租金作為不動產證券化受益證券信託利益分配基礎者,折現現金流量分析之收益價格應視前項情形賦予相對較大之權重。

16不動產估價師應製作估價報告書,於簽名或蓋章後,交付委託人。估價報告書,應載明事項如下:一、委託人。二、勘估標的之基本資料。三、價格日期及勘察日期。四、價格種類。五、估價條件。六、估價目的。七、估價金額。八、勘估標的之所有權、他項權利及其他負擔。九、勘估標的使用現況。十、勘估標的法定使用管制或其他管制事項。十一、價格形成之主要因素分析。十二、估價所運用之方法與其估算過程及價格決定之理由。十三、其他與估價相關之必要事項及依本規則規定須敘明之情況。十四、不動產估價師姓名及其證照字號。前項估價報告書應檢附必要之圖說資料。

17估價報告書之事實描述應真實確切,其用語應明確肯定,有難以確定之事項者,應在估價報告書中說明其可能影響勘估標的權利或價值之情形。

資料來源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dawa27002468/post/1312829367
估價作業程序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